| 设为主页
普通会员

东方晴朗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欢迎光临
公司介绍

东方晴朗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


更新时间:2025-04-04
声明:信息为网络整理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请以行政机构公布为准。
[企业名称]东方晴朗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[经营状态]存续
[法定代表人]王丽洁
[注册资本]100万人民币(元)
[实缴资本]100万人民币
[成立日期]2013-10-17
[核准日期]2013-10-17
[营业期限]2013-10-17至无固定期限
[所属省份]北京市
[所属城市]北京市
[所属区县]朝阳区
[电话]010-84968361;13710908756;13910009594
[邮箱][email protected]|[email protected]|[email protected]|[email protected]
[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91110105080513884Q
[纳税人识别号]91110105080513884Q
[工商注册号]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1号院10号楼2层222
[组织机构代码]110105016369272
[参保人数]4
[公司类型]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[行业]体育
[曾用名]
[地址]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1号院10号楼2层222
[最新年报地址]-
[经营范围]物业管理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视剧制作;文艺表演;演出经纪;音像制品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);组织体育赛事;文艺创作;影视策划;市场调查;礼仪服务;摄影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会议服务;翻译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服装设计;电脑动画设计;声乐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绘画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书法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舞蹈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武术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计算机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摄影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电影摄制;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、服装、摄影器材;销售舞台灯光音响设备、文具用品、机械设备、乐器、体育用品、工艺品、服装、玩具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演出经纪、文艺表演、电影发行、音像制品制作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视剧制作、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